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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反租倒包”是怎么回事?争议焦点究竟在哪里
发布日期:2022-06-14点击率:666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中,一些地方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积极探索“反租倒包”农民承包土地的新的发展模式,取得了产业发展上的新成效,实现了农民收入上的新提高。但是,“反租倒包”农民承包地这一发展新模式,以前从未出现过,政府文件和国家法律条文也没有过明确的规定,因而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争议,有人认为是合理的,有人认为是错误的,甚至是非法的。

  那么,“反租倒包”究竟是对是错?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弄清楚“反租倒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从一些地方的具体操作实践看,“反租倒包”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的承包土地租赁回来进行统一规划和产业布局(这一步称之为反租),然后再通过市场化行为将租赁回来的土地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这一步称之为倒包)。承包土地这么一来一去,就是我们所说的”反租倒包“。

  老崔在这里需要强调说明的一点是,无论是农民承包土地也好,还是村集体”反租倒包“也好,其实都说的是土地的经营权——仅专指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农民最大的土地福利,其反租出去是否可行、好不好?支持者认为,传统的一家一户小农经营模式种植分散、产业零碎,产销脱节等弊端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而”反租倒包“则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组织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

  反对者则认为,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承包土地经营自主权是国家赋予农民最大的土地福利。”反租倒包“这种做法则忽视和妨害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明确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准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任何新生事物都是伴随着争议出现的,”反租倒包“也一样。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观念所坚持的落脚点都在农民利益这一焦点上。”反租倒包“中,农民的土地利益受到伤害了没有?显然是没有的——土地经营自主权反租出去,其实也是一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是白流转而是有偿流转的,价格高低、农民是否愿意接受流转价格,这个是需要双方相互协商的,达不到满意农民可以拒绝流转。

  所以说,”反租倒包“是否可行,关键还是得看农民乐意不乐意,流转价格合适不合适,这是人之常情,更有法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也就是说,”反租倒包“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强迫或者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要求农民流转土地经营自主权。

  来源:“听我老崔话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