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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土地租赁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2-08-18点击率:329

  湖北枣阳市:土地租赁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2016年,黄某杰、黄某林兄弟为发展养猪业,租用杜某义、赵某文等十余户村民承包经营的70多亩土地建设养猪场,按每亩600元/年支付租金,并成立了枣阳市某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外经营。

  2018年,因受猪瘟影响,该养猪场的上千头生猪突发猪瘟死亡,导致土地租金一直未付。为此,杜某义、赵某文等十户村民将黄氏兄弟及其经营的枣阳市某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起诉至枣阳市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枣阳市法院七方法庭承办法官张家政一边认真审阅诉讼材料,一边深入到涉案土地和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摸清了双方纠纷的事实真相,掌握了当事人矛盾所在。

  ?“如果单纯地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养殖场前期的投入将会付诸东流,不利于农业产业发展和村民土地流转收益。况且目前猪价涨势良好,久亏的养殖业即将迎来曙光。” 审理前,承办法官仔细分析了其中利弊,提出了调解思路和方案。

  “我们只是想收回租金,并不是想搞垮养猪场。”杜某义、赵某文等十户村民听从法官建议,撤回解除合同的诉求,仅主张租金和违约金。

  随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开庭,并利用小额诉讼程序集中合并进行审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枣阳市某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黄某杰偿付杜某义、赵某文等十户村民拖欠的租金,于2022年9月30日前履行;杜某义、赵某文等十户村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十起拖欠土地租金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来源: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