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不出村:91件土地纠纷案件顺利审结
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瓦窝人民法庭审结91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回顾
原告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相继与被告瓦房店市元台镇91名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被告位于元台镇八家村的土地并约定租金,租赁期为3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当年租金支付给被告,但当原告欲在案涉土地种植玉米青稞时,发现案涉土地已由他人耕种,合同已不能履行,原告与被告协商无果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并赔付2021年度青稞玉米利润。
了解案情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一方是民营企业,另一方是近百名农户,本着为民解忧、为企业护航的原则,为进一步快速妥善处理案件,瓦窝法庭庭长赵建强第一时间组织审判团队花费两周时间深入村屯,向各方当事人逐一了解具体情况。在各方当事人以及村委会的见证下完成勘查工作,同时对部分村民进行调查询问。
靶向施策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赵庭长率领法庭工作人员紧锣密鼓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向被告详细阐述解读了有关土地承包政策、土地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裁判原则及诉讼风险评估等内容。
案结事了
准备工作就绪,瓦窝法庭集中审理了这一系列案件,逐案开庭、加强调解,经过多番努力,90名被告方百姓当场履行,原告撤诉。1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缺席审理后作出判决,91 件涉企涉农案件全部妥善解决。
后记
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高站位服务大局,自觉肩负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职责使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致力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头、地头、炕头、诉讼案件不出法庭,扎实为民做实事,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
素材|瓦窝法庭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