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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实现全面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改革有何关系
发布日期:2023-05-05点击率:252

  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消息发布之后,引起市场热议,业界将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的征收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此,诸葛数据研究中心解读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统一登记,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而言之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并不是简单的房地产的概念,是指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从房地产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涵盖房屋和土地,农村的宅基地,耕地三大类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统一登记的行为,如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房屋用途、房屋面积等相关信息。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健全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的体现

  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国内房产有统一的平台登记,由于房屋类型较多,产权情况不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多的是一种制度规范性的工作,可对全国房屋情况以及房屋所有权人能够摸底,为监测统计分析不动产情况奠定数据基础,短期看对房地产交易的影响较小,长远看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体现,规范化的制度管理和数据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准备工作,但不是决定关系

  谈到不动产实现全面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产税征收的前提条件,实现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意味着离房产税的征收更近了一步,做好了征收房地产税的准备,但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即将到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前提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的征收必须要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完成并不是房地产税同步征收。

  四、房地产税征收大势所趋,需要时间落地

  房地产税的征收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房地产税立法、征收后对于地方财政的影响等等,我国房地产税征收要始终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布推进”的总体思路。

  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短期会造成市场的恐慌,实际上对于刚需或有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不用太担心房产税,这些合理的住房需求是受政策支持的,即使征税,税收率也不会很高。来源: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