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来了!!!
工业厂房出租 承租
有哪些要求 如何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日,武义县制定出台了《武义县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适用范围、租赁条件和要求,审核备案流程,日常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Q:
适用范围有哪些?
武义县境内工业企业厂房出租和以厂房租赁形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小微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执行。
Q:
出租厂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标准?
01
出租的工业厂房须权证齐全,已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手续,通过消防竣工备案或验收合格),厂房产权明晰。
02
一栋或一层厂房原则上只能出租给一家企业。若分层出租,楼梯疏散通道需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03
出租厂房原则上应为非招商引资供地类项目的厂房。涉及招商引资供地类厂房出租的,要严格按照“武义县工业项目投资监管协议”执行。
04
有以下情形的企业厂房不得出租:
(1)未达到“武义县工业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约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的;
(2)擅自改变工业厂房用途的;
(3)存在环保、安全、消防安全“一票否决”事项未整改到位的;
(4)存在违法建筑的;
(5)承租的工业厂房。
Q:
承租企业准入有哪些要求?
01
承租企业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类、淘汰类以及不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入驻。
02
承租企业投资项目须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低效的项目入驻。
03
承租企业涉及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生产工艺,应符合出租厂房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型等级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厂房建筑安全。
Q:
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Q:
备案需要带哪些资料?
租赁双方须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备案申请,并提供具体申报材料:
01
武义县工业厂房租赁准入备案登记表(承诺书);
02
出租厂房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证明手续;
03
承租企业营业执照、税务注册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04
如属新建项目厂房出租的,原则上需提供武义县工业项目达标验收意见。
Q:
租赁双方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01
租赁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02
出租企业需配备两人以上专业力量,并设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对承租企业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开展安全培训演练。
03
承租企业要遵守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法律法规,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安排。
Q:
对不符合备案登记要求仍继续出租的,如何处理?
对不符合备案登记要求仍继续出租的,由属地乡镇街道督促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武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打击处置。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