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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因土地租赁纠纷伤了家庭、邻里之情?
发布日期:2023-07-04点击率:244

  岂能因土地租赁纠纷伤了家庭、邻里之情?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2014年2月,被告王某乙在未征得原告王某甲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两片土地承包给了本案另一被告周氏夫妇,2022年原告王某甲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周氏夫妇想要回土地,但均被拒绝,原告无奈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后得知,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父子关系,原告王某甲的土地系其奶奶去世后留给他的,租赁土地的周氏夫妇为王家父子的邻居,邻里关系较为和睦。为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尝试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矛盾。双方当事人均为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开庭前情绪较为激动且各执一词,均认为自己是受害方。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情况之后,作为双方的沟通桥梁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悉心倾听、劝导,经过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撤销被告王某乙与周氏夫妇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周氏夫妇耕种案涉土地至2023年秋收为止,秋收后立即返还案涉土地,被告王某乙将租赁土地款返还给周氏夫妇。

  司法工作既有力度亦有温度。该案成功调解的意义不仅在于高效解决了已起诉案件,更是在于其以更有“温度”的方式让家庭、邻里之间的感情得到了及时修复,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意义所在,也正是临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们的孜孜追求。来源: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