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被“绿化带”耽误了
来源:媒体滚动
转自:湖州日报
本报讯 有村民近日向《看见》栏目组反映,在德清县新市镇韶村村有150多亩土地闲置了好几年。这么大片土地,为什么会被闲置呢?记者开展了实地调查。
记者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两侧找到了这片闲置土地。现场地面高低不平,既有堆着石块的洼地,又有1米多高的土坡。
村干部告诉记者,这片土地原来是农用地,从2018年起租给了新市镇政府,用于建设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工程主线两侧的绿化带。记者在租赁合同上看到:租赁时间是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如今租期已超期,为什么绿化带到现在都没有建设呢?
德清县新市镇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主任徐良告诉记者:“因为遇上政策变动,后面没法再建设30米绿化带了。”
原来,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发布,要求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也就是说,新市镇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2年后,已无法执行30米的绿化带种植。目前,租赁合同已过期,镇里也没有再向村里续租。这意味着150多亩的土地应按期归还到村民手中。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地村民似乎并不认同。他们说,租赁前的土地大部分属于农用地,可以正常耕种,现在租用到期归还,也应恢复到租赁前的状态。
记者从当地提供的图纸看到,租用前这片土地中,有水田82.97亩,园地29.16亩等。那么,这块以农用地为主的土地被租赁是否合法呢?土地荒废后是否有人来监管呢?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贺喜说:“没有建设的行为,所以也不存在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新市镇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主任徐良说:“我们乡镇一般是按照县指挥部的工作意见进行征用、建设及政策处理。我们希望县里出资进行合理消纳。”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利锋说:“要归还的这部分土地,我们当下都要还掉,一部分要稍微处置一下,希望尽量推动快一点,估计需要1到2年时间。”
《看见》有感
3年前就知道这里不能用作绿化,当时就该科学安排,而不是到现在还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