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大标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2021年7月22日,原告某股权基金管理投资公司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就原告承租被告合法拥有土地经营权的的土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事宜达成合意。租赁协议中约定:标的土地性质为盐碱地、未利用地,被告将其合法享有土地经营权的土地转租给原告用于光伏项目,并约定了租赁期限。原告在本协议生效后的7日内向被告支付土地租赁订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保证其对标的土地拥有合法、有效、无任何瑕疵和争议的完整的权利。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租赁订金人民币100万元,但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原告得知该标的土地无法获得光伏电站的备案,根据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某村委会决议文件及相关部门的复函文件显示,标的土地为农业用地、部分占地为林地、草原等均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备案才能进行建设使用的土地,故标的土地的光伏建设具有实质性障碍。至此双方产生纠纷,原告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其与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租赁订金100万元。
前旗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庆达嘎仔细分析和研究案情后,认为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在征求双方同意下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庆达嘎法官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细心地解开双方的争议焦点,精准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返还原告土地租赁订金100万元。至此该案顺利完结。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前旗法院民二庭将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新实践,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以民为本,服务大局,以司法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