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诉讼+融合法庭”,73件土地纠纷批量化解!
2021年3月,包某分别与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小组的73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共计租赁土地120余亩,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700元/亩,先付后租。协议签订当日,包某向村民们付清了第一年度的租金。
但第二租赁年度开始,包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先行支付租金。经村民们多次催要,包某于2022年10月明确表示不再租赁村民小组的土地。村民们在联系包某无果后诉至法院,认为包某拖欠租金、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包某支付租金、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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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诉讼
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在征求双方意见情况下,委托调解工作室对案件进行调解。期间,包某虽然认可拖欠了租金,但认为村民在交地、用水等方面存在违约,导致其也产生了较大的损失。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减轻村民诉累,尽快让他们拿到“土地钱”,法院对该批群体性纠纷采取“示范诉讼”方式处理,对村民朱某的案件进行立案,并快速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包某给付朱某租金800余元、违约损失500元,合计13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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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法庭
包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两级法院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市中院法官针对包某展开释法明理,丹徒法院法官借助融合法庭平台召集高资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对73户村民展开调解。
通过双管齐下的沟通协调,包某与村民们均愿意在租金和违约金确定等方面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此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示范诉讼+融合法庭”是该院针对批量案件“量身打造”的解纷举措。在办理批量案件时,通过对“示范性案例”精细化审理,打造参考样本,并与上级法院及案发地各部门联动开展调解工作,“以点带面”高效妥善化解类案纠纷,既一次性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也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