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起风波 调解化怨促和谐
“调解,既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更需要法官的以诚待人。法官办理案件的目的不只是‘一纸判决’,而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这是承办法官在成功调解此次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后所得出的深刻感受。
【案情简介】初头朗镇三座店村5位农户与当地一家农业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将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用于农作物种植及农业开发项目,租赁期限为30年,每年每亩租金为600元,租金按年度支付,于每年4月1日前结清。在合同履行初期,合作社依约支付了部分租金。但自2022年起,由于合作社在农业项目投资上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等问题导致自身经营亏损,开始拖欠农户租金,累计拖欠金额达44496元。农户多次与合作社交涉催讨租金,但合作社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双方产生纠纷,农户们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向松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租赁费。
【法庭调解】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详情,一方面与农户代表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详细记录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另一方面,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合作社阐明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指出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农户的合法权益,若不妥善解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包括可能的强制执行措施,这会对合作社的信誉和未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考虑到合作社当前确实面临经营困境,向农户解释合作社的实际困难,希望农户能够在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上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从大局出发,继续履行合同,保证村内设施农业能够继续发挥经济价值,帮助村民增收致富。经过多轮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合作社承诺在2024年12月5日前支付拖欠的租金。农户们也同意放弃解除合同,适当降低部分利息诉求,以帮助合作社缓解资金压力,恢复正常经营。
【典型意义】此次案例的成功调解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从维护农户权益角度来看,通过调解确保了农户能够获得被拖欠的租金,保障了他们的经济收入,使得农户的土地租赁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增强了农户对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信心。对于合作社而言,避免了因诉讼判决可能导致的强制执行而使经营陷入绝境,为其争取到了改善经营、逐步偿还债务的机会,有助于其在农业领域继续发展,稳定了当地的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在社会层面,该案例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涉农纠纷时,通过调解方式平衡双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职能作用。为类似的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范例,有利于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对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来源:松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