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另外还规定:不得借流转之机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农村土地流转的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或挪用。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