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出租,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需另按宅基地政策执行(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出租)。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落户后在承包期内仍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主选择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且?允许有偿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农户/经营主体,但不得改变农业用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
宅基地:不能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但可出租宅基地上所建房屋(需符合“房地一体”原则),且承租人通常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整户迁入设区市并转为非农户口,部分地方政策可能要求或引导有偿退出宅基地,但非强制。
关键前提:出租须依法、自愿、有偿,不得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或逼退;出租对象无严格身份限制(如必须本集体成员),但转让承包权一般限于本集体内部?。
注意: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原《土地管理法》曾规定应交回承包地,但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删除此条,明确不得收回,仅“引导自愿有偿退出或流转”,实践中各地执行以“不得强制”为准。因此,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完全可以有偿出租;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出租,但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可市场化出租。建议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到村集体或乡镇备案,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