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一、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房确权发证。
二、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三、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许可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规模建房。
四、严禁各类主体打着盘活利用等名义,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家庄园和私人会馆。
五、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禁“明租实买”等行为。城镇居民、社会资本等租赁农户住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六、城乡居民合作建房必须依法申请、依规建设,不得改变宅基地住宅用地性质,不得搞房地产开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合作建房人以租赁方式取得相应农户住房的使用权,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七、严禁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八、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九、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十、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来源: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