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农委联合制定发布《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此次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全省各地现行“三变”改革实际,有效规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发挥了合同护农帮农的重要作用。
六个方面的特点
01在保障土地权益方面
合同示范文本抓住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通过对入股流转期限、合同期满交还土地条件等事宜进行约定。
02明确了土地界限
合同示范文本对入股流转地块进行详细界定,入股土地与农民所持有的承包经营权证相一致,既方便合同当事人填写,又降低因入股流转土地界限不明引发纠纷的风险。
03严守土地用途
明确入股土地限于农业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或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方式使用土地;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等。
04入股方式多样
针对当前全省开展“三变”改革中土地流转入股方式的多样性,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入股方式参考,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采取合作经营、折算入股或其它约定方式入股。
05分红方式灵活
对入股方式和分红方式进行分类,入股分红方式分为一次性分红、固定分红、阶梯式分红等方式。
06权利义务明确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依法使用的前提下,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来源: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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