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家庭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创新实践。目前比较典型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农村土地互换。农村土地互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包方为了便于耕种或者规模种植的需要,交换自己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相应的交换。
(二)农村土地出租。农村土地出租是指农户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给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义务,享受其权利。
(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即在按人口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它代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方向,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四)农村土地入股。农村土地入股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户为了发展规模农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折算为股权,自愿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农业生产合作,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农村土地转包。农村土地转包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方将其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土地转包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来源:石棉县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