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出台处置闲置存量土地18条政策措施: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
6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日前,自然资源部开展视频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部署培训保交房办证工作。
据悉,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出台了三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
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
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自然资源部表示,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和压降债务提供政策支持。
红星新闻注意到,5月17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在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预告了这一政策,表示将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同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化解风险。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