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者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经营权,转让使用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有土地交换、土地租赁、土地共享、土地合作等。土地流转应当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由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签订流转合同。土地转让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申请土地出让,由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让申请表,包括名称、村名、面积、地名、土地类型、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名称、单位、需求面积、土地类型要求、拟流转期限、拟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1) 根据“属地核查”原则,外流方土地情况审计,须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入驻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登记。
3。出让价格评估
土地出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评估,作为参考。如果流转面积较大,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
根据出让价格评估结果和土地出让双方提供的信息,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在交易服务场所发布信息,并邀请双方平等见面协商。自愿协商县、乡土地出让服务机构作为管理和服务机构,协助土地出让双方协商出让价格、期限等相关问题。双方协商达成土地出让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出让合同。流通面积较大的,应当根据双方意愿进行公证。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存档。如何获得土地出让金?
财政部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土地出让方一次性奖励,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稳定的土地出让关系,土地出让年限3年以上,单宗土地出让面积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面积300亩以上)。土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农民直接经营的年净收入或市县规定的基准价格,确保农民年收入稳定增长。为保证农民长期土地收益不减少,转让价格应根据项目盈利能力和价格上涨情况,采用实物估价、现金或年增长率确定。
3。优先考虑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有示范带动作用、经营正常(有章程、有股权证、实行“保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遵守土地承包政策和法律,规范土地流转操作,完善土地流转合同手续。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可以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奖励农民。来源: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