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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但以下8点要引起注意:①转让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②需由转让人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③可转让全部,也可转让一部分;④转让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在7天内书面说明理由,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转让申请;⑤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⑥转让后土地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⑦转让后受让人应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⑧承包期内,转让人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