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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地方不能再强征!
发布日期:2019-01-23点击率:979

  农村土地被征收的事情时有发生,除因经济发展建设需要的情况以外,还有部分农民的土地利用各种名目被征收,许多农民怀疑其征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那么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地方不能再强征!

  一、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

  相关村民有权拒绝村委会、镇政府的“征地”行为,村民可以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如果村民遇到“强征”、“强拆”,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总之农民朋友们如果遇上强征的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村委会可以强制回收土地吗

  村委会无权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且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在农村,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这时候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情况可以回收农民土地使用权

  1.两年以上空闲、倒塌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这类宅基地所占的土地不能确权,已经确权的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和维护,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了两年却没建房也有集体回收,则注销土地登记。

  2.农转非农户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

  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这种情况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回收,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的保护,可以一直使用,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的这类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来源:土地流转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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