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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内房屋拆迁,租户能够分到拆迁款吗?法律规定:有这笔赔偿金
发布日期:2019-04-16点击率:1200

  现在由于房价高涨,不管是居家还是做生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用,在有资金投入(比如装修、购置物品)的情况下,合约往往长达几年甚至十多年。在这期间,租户与房东除了收租以外可能不会有太多的联系,很多人认为房子自己租下来了,那么在租期内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怎么样都可以,甚至在租期内面临拆迁时,都想要分一杯羹,这样的想法真的可能时实现吗?

  A先生在镇上老街租了几件店铺来做生意,与房东签订了5年的合同,自己出资对毛胚的店铺进行了装饰装修。谁知生意做了不到两年时间,由于城中村拆迁计划,这条老街要统一拆迁了,A先生认为,现在这个拆迁是在自己的租用合约期内,拆迁对自己也产生了影响,那么自己是否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呢?

  房东一时也拿不准A先生提出的分割拆迁赔偿款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拆迁赔偿涉及到的金额庞大,是否分、怎样分、分多少都是问题。因此,房东和A先生就此事找到律师进行询问,其实拆迁补偿的准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就已经有所体现了。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提到,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说,房屋归谁所有,就补偿谁。而租用合同只是房东将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权租出去了,与所有权无关,因此很确切的说,房屋征收赔偿金从法律层面上单纯来讲,是完全属于房东的,不管租客是租用了多久,都分不到。

  但是,根据《条例》第17条相关规定,补偿的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等损失补偿;这其中有一部分(装饰装修费用、停产停业)是与租客有关的,补偿又该怎么说呢?这就要根据《合同法》来保障租户的权益了,在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合同中有约定的情况下,是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的。

  也就是说,大家在租期内遇到房屋拆迁的问题想要获得赔偿的话,需要在租房合同中进行约定,而且获得的也不是拆迁赔偿,而是房东租期内收回房屋的违约赔偿,涉及赔偿项目可约定有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租期未满回收补偿费等;如果没有约定而强行索要赔偿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来源:谢老师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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