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征地历史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征地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到被征地农民利益,社会关注度高。2008年《条例》施行以前,政府信息公开不是法定义务,很多地方政府没有公开相关信息,信息也没有录入系统。《条例》出台之后,各地征地信息基本上都主动公开了。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快征地历史信息补录,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已于2018年4月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平台集合了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项目名称”“批准文号”“行政区划”等多个字段准确查询所需信息。
2018年8月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具体来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能公开的征地信息要全部公开;总结推广基层征地补偿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和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加快征地历史信息补录,增强信息查询的便捷性。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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