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村庄涉及到了征地或拆迁,而对于征地的补偿款,根据相关法律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且在去年公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就已经明确的提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安置人口、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其居住权和农村村民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所谓先补偿后征收,主要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之中,需要解决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先为被征收人发放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居住问题,其次才能够批准土地征收。
而公平合理补偿则是在补偿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不得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为了拿到更多的补偿,仍有人存有侥幸心理。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来讲解一下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哪些行为会导致拿不到补偿款?
一、扩建、改建房屋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划定了征收范围,那么被征收人就不能在从事任何的活动。但是实践中,有个别被征收人在看到拆迁公告之后,为了想拿更多的补偿款,就在已经划定的房屋上私自扩建、改建,然后扩大自己的建筑面积。
可是此时的扩建、改建部分的房屋只属于违法建筑,被征收人的这种行为不仅得不到更多的补偿,而且还有可能面临着强拆。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看到拆迁公告以后,被征收人千万不要在上面进行相关的活动,其次,被征收人可对被征收房屋以及征收中的相关材料进行拍照,日后如果要维权,那么这些就是非常实用的证据。
二、土地上抢栽抢种
抢栽抢种这在实践生活中非常的常见,当被征收人一旦知晓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时,便会马不停蹄的在土地种上果树或是农作物,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款。
但是被征收人不知道的是,当征地预公告一旦发布以后,那么则意味着这块土地就已经被冻结了,所种的农作为也可能会被依法清除且没有任何的补偿。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看到征收方贴出的征收公告时,切忌在土地上面实施抢栽抢种的行为,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三、制造虚假材料骗取补偿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个别人为了拿到更高的补偿,通常会与拆迁人员串通一气,虚增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评估数额,虚构事实骗取安置房安置补偿款等。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针对这种情况,如果相关部门一经发现,那么国家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相关责任人不仅不能够获得补偿,还将会遭到国家法律的处罚,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想要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完全可以依靠合法的手段来争取,违法行为只会带来后患。来源:农村映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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