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征用,主要有三种,即:现金补偿,安置产权置换,计划重建安置。
在实践中,在农村房屋拆迁中,通常由房屋征收拆迁方确定并提供具体的补偿办法,房屋拆迁人通常只能接受房屋拆迁人提供的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拆迁双方协商后,被征收方放弃产权,被征收方应当按照市场评估和估价的标准,对待被拆房屋的主人,以金钱为形式的赔偿。
一般情况下,请购方参照周围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标准,对被拆迁方给予赔偿。
而其,最低补偿标准=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地价。
二、产权置换:是指征收被拆迁房屋的一方与被拆迁房屋交换产权,以差价结算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的行为。
通常,被征用和拆除的房屋将提供与原房屋面积大致相同的面积,如果面积不够差额就会弥补。
原则上,安置地点应在附近安置。
三、划地重建,是指征收拆迁方,在原址(或就近)地段,统一(或单独)规划宅基地,给被征收拆迁人修建房屋。
划地重建,一般可视为,是原地回迁的选择。
对于部分土地征收,若有宅基地可安置的,应优先安排宅基地安置。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