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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位村民对土地房屋征收有异议,起诉后,县长坐上了被告席.....
发布日期:2020-05-19点击率:688

  据相关媒体报道,遵义市湄潭县的28位村民因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将湄潭县政府起诉至法院。

  5 月 7 日,遵义中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湄潭县县长李某等人出庭参加诉讼。

  据了解,该案的原告李某某等 28 人,是湄潭县当地的村民。2018 年,湄潭县政府因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对李某某在内的28位村民的土地、房屋等进行征收。

  可是,村民们称,这一行政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于是28 位村民联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这一行政行为无效。

  庭审中,湄潭县县长李某和湄潭县司法局积极应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庭审当日,湄潭县政府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 40 余人到庭旁听。庭审结束后,为促成争议的实质化解,李某和众原告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李某庭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做深、做细、做透、做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及早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想必大家都知道,实践中庭审中,县长本人出庭应诉的概率却是非常小的,多数情况下都是由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出庭应诉,而此次县长本人出庭应诉,那么可进一步助推化解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之间的矛盾,增强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意识,以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实践中,村民对土地征收有异议,对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有异议的情况非常的多.....

  而且现在随着老百姓维权意识的增强,在遭遇各种不公平时,通常都会一纸诉状的将相关部门诉讼至人民法院,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县级人民政府。

  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负责人应当要要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但是实践中却常常有个别地方仍旧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剥夺被征收村民的选择权、监督权等相关权益。这样不仅不利于征收工作,同样也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关于起诉县政府的案件,凯诺律师也代理过不少....

  案例一、县政府下设的征收指挥部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强制断电 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

  李先生是某市某村人,当地正在进行房屋征收工作,李先生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内,但李先生尚未与有关征收部门签订任何征收协议。在此前提下,县人民政府下设的征收指挥部在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未给李先生任何书面通知的前提下,为了达到让当事人尽快搬迁的目的,要求当地供电公司将李先生房屋进行强制断电,此举给李先生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李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的杨小燕律师和张海东律师。凯诺律师针对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确认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对县供电公司作出的针对李先生等人的断电通知违法!

  案例二、甘肃拆迁案例之:相关部门行政强制被确认违法 法律终究捍卫程序正义

  高先生是甘肃省某厂职工,后该厂进行房改时,高先生缴纳了相应的购房款,并长期居住于此,该厂房改办向高先生出具了《购房收据》,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8月,区政府决定开展货运中心项目,需要对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并制作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高先生居住的房屋也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因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区政府针对高先生居住的房屋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018年5月,区政府组织人员对高先生的房屋组织了拆除,高先生对该行为不服,委托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的时祯奎副主任提起诉讼,最终该案经过两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高先生胜诉。

  凯诺律师办理的诉区政府的案件有不少,在此就不为大家一一的列举了

  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案件,老百姓心中总认为“赢”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所以许多老百姓在遇到有关部门侵害自己权益的时候纷纷打了退堂鼓,宁可自己在那儿生闷气,与征收方持续打冷战也不相信法律会带给他们光明。

  多数老百姓的这种心理虽然可以理解,但是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问题,凯诺建议还是要采取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知道无论是新《土地管理法》还是《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政策,都在尽可能的保障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征地拆迁的案子有一定的难度,但也绝不是不可打、不可诉、不可赢的,只要被征收人把握住6个月的诉讼期限和60天的复议期限,及时的寻求律师的帮助,那么总会有机会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确认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