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江苏高院印发《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规范此类案件的司法审查内容与裁判标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征收、公平补偿,促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看到,该审理指南分为总体要求、受理条件、实体审查、裁判标准、附则五个部分。
江苏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军告诉记者,审理指南的制定,重在规范类案司法审查内容和裁判标准,以期实现促进政府依法征收和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的。该审理指南主要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规定中不明确而急需解决的问题。
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方面,该指南涉及被征收人权益保障的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土地面积和性质的认定,未经登记房屋是否应当予以补偿,评估时点、评估方法和评估报告,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保障等审查内容。尤其对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是否可诉,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如何保障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政府迟延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是否应当调整评估时点等热点且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刘军介绍,根据审理指南,对于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补偿决定,法院及时审理并依法予以支持,确保征收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万承源)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