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精神,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告如下。
一、《会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30%:70%。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四、我县正在实施征地拆迁的项目以及已公布征收土地公告或安置补偿公告的项目按照原制定标准执行。
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调查、补偿公告、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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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会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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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 ?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