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陈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8日下午,在固镇县石湖乡,被告人陈某及其妻子黄某和王某、陈某某夫妇因土地权属纠纷发生争吵,继而相互厮打,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持砖头将王某左胸壁砸伤。2016年12月8日,经固镇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王某左侧第2、3、6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持械伤害他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当和别人产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要学会以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或者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拳头和板砖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式,武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会使自己身获刑罚。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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