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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审查流程
发布日期:2018-09-19点击率:1008

  为明晰土地权属状况,规范土地权属审查工作程序,适应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基础作用,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土地权属审查办法。

  土地权属审查,是指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对土地权属、用途(地类)、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办理下列事项前,应向土地所在地分局提出申请,取得《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

  (一)征收集体土地;

  (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五)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变更出让合同;

  (六)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七)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八)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

  (九)采用收回、收购方式储备国有土地;

  (十)土地开发整理。

  一、土地权属审查基本资料

  1、土地权属审查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现状项目)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新建项目);

  4、钉桩成果复印件(新建项目);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9、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批机关

  土地所在区国土分局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后约20个工作日(不含测绘、四邻指界及公示时间)来源:华信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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