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西运城夏县当事人,凯诺拆迁律...
海南三亚当事人,凯诺行政律师已...
河北张家口涿鹿县当事人,凯诺土...
广西百色平果市当事人,凯诺律师...
廊坊霸州胜芳当事人,凯诺律师已...
淄博博山区白塔镇当事人,凯诺行...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当事人,凯诺土...
儋州峨蔓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师...
河南开封金茂广场当事人,凯诺行...土地权属争议是影响邻里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期,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多次接到杨某某、卢某某单方面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请求。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我局本着客观公正、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于3月12日下午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测绘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到局三楼会议室进行争议调解。
经核实,该争议的起因为杨某某与他人购买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证)准备建房放线时,发现卢某某与他人购买的不动产(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滴水和石角超出界线,占用了杨某某的土地,权属争议属实。
通过调解,争议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得到解决,并根据测绘坐标范围重新确定了土地界线、绘制了新的宗地图。同时,调解人要求争议双方:一是严格履行协议签订事项,不得再人为制造新的纠纷;二是杨某某在新建房屋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卢某某房屋损坏,无条件修复原样;三是双方当事人尽快持调解协议、调整后的宗地图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供稿)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