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胜诉公告】直击程序漏洞,凯诺...
喜迎元旦,顺遂无忧——北京凯诺...
【胜诉公告】法院撤销政府征收补...
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法院最终确...
凯诺拆迁律师近期办案动态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湖...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陕西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岱山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阶介入黑...1、宅基地证和使用人名字不一致
宅基地证在办理的时候,由于当时因为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宅基地证的使用人名字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变更,变更的方法分两步走,首先去相关部门变更宅基证,即将宅基证的名字变更成现在的使用人。其次,由于宅基证牵涉到家庭的宅基地使用和住房建设等一系列安全性要求,因此,要求变更前后变更后,要求对方留下同意变更的书面字据,并且将此书面字据进行公证,这样更能保证宅基地变更的法律效力。
2、新审批的宅基地无法确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因此,对于一些家庭,由于一些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以上,甚至已经结婚,而且已经审批了新的宅基地,而家庭本身有宅基地在使用,使用就违反了“一户一宅”政策,无法办理新宅基地的确权。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