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三种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根据这一规定,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和解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发生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权,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说明,公民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纠纷,首先要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法律知识分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