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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反复起争端 执行遇阻陷僵局
2007年5月,刘某与邻居沈某签订《房屋地基转让协议》,约定刘某受让沈某部分土地。后因沈某改变土地用途,双方协商由沈某支付2000元补偿。2021年8月,双方再次签订《沈某归还给刘某的耕地事宜》,约定沈某以“刺槐树”为界恢复土地原状并归还。因沈某未履约,刘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协议有效,要求沈某按约履行。
然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矛盾再起:协议中划界的关键标志“刺槐树”实为一棵普通槐树,双方对“刺槐”与“槐树”的认定各执一词。若机械执行协议,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难以平息纠纷。
“群英”共断是非 乡土智慧解症结
为打破僵局,君山法院执行局主动延伸职能,邀请区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及当年协议见证人等组成“解纷团”,现场开展“群英断是非”。通过实地勘测、走访群众,众人一致认为:当地村民对“刺槐”与“槐树”并无严格区分,且以现场槐树为界更符合土地转让面积实际,亦能平衡双方权益。
“法院不搞‘一判了之’,而是带我们到现场找答案,这样的处理我们心服口服!”在人大代表与乡邻见证下,刘某与沈某最终握手言和,重新确认以槐树为界履行协议。
司法为民显担当 多元共治促和谐
本案是君山法院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面对执行中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偏差,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引入“群英”参与矛盾化解,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传递司法温度。
“执行工作不能‘单打独斗’,必须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下一步,君山法院将持续深化“群英断是非”工作方法,通过汇聚“群英”智慧,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 | 执行局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