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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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使用权与资格要求
宅基地使用权:
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享有。
遵循“一户一宅”原则,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或地方规定标准。
非集体成员(如城镇居民)?不得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禁止购买农房或宅基地。
进城落户农民可保留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无需退出作为落户条件。
承包地经营权:
实行“三权分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
承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地等可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
经营权可依法出租、入股、抵押(部分试点地区),但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