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13811126375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综治中心统筹基层治理单位化解兄弟间因土地及相邻权引发纠纷
发布日期:2026-10-10点击率:74

  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安徽法院数案被收录,“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予以推介,更好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为人民群众选择调解等解纷方式提供指引。

  曾某甲与曾某乙相邻关系等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统筹基层治理单位化解兄弟间因土地及相邻权引发纠纷

  入库编号:D2026-161-1-053-472

  关键词:民事 相邻关系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综治中心 基层治理单位联合化解

  基本案情

  曾某甲与曾某乙为亲兄弟,因一方宅基地上的彩钢棚纠纷积怨十余年,后来逐渐形成见面就吵、遇事就顶的局面。曾某甲认为彩钢棚影响其出行,要求拆除;曾某乙则因早年宅基地调换未履约、补偿未兑现而拒绝。双方多次经村委会、镇政府调解无果,矛盾持续激化。

  处理方式方法

  村镇向综治中心上报该纠纷后,综治中心考虑本案兼具土地调换、相邻关系与兄弟间情绪对立等复杂因素,只有从“兄弟情”处着手,才能让双方由“对抗”转为“和解”。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综治中心统筹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农业农村中心、村镇管理中心、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组成调解小组,联合开展调处工作。

  一是深入沟通,找准纠纷症结。调解小组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听取其内心深处的不满、委屈和诉求。接着邀请双方“面对面”沟通,听取双方对土地使用、通行条件、附属物处置等方面的意见,逐项记录诉求与疑虑,协助双方梳理矛盾的核心问题,明确要解决的具体事项。经梳理,本案争议焦点和需解决的问题为:1.土地调换履约问题。曾某甲曾承诺将其名下1.1亩“西湖找补地”换取曾某乙0.55亩“彩钢棚用地”并补偿,但曾某乙认为承诺未兑现。2.彩钢棚的存在与拆除争议。曾某甲认为彩钢棚影响通行,坚持拆除;曾某乙认为棚子建在自己宅基地上,无违规,不应拆除。3.补偿金额与附属物处置。双方对彩钢棚拆除后的补偿金额分歧较大。4.土地面积与权属确认。换地面积差异、土地位置及后续承包经营权变更问题,双方存在顾虑与不信任。

  二是实地踏勘,做到心中有数。调解小组深入现场开展实地勘踏。农业农村中心技术人员携带测量仪器,对争议地块边界、面积进行精确丈量,并绘制现状示意图,明确“彩钢棚用地”与两人提到的“西湖找补地”的具体位置、地形及周边环境。踏勘中,调解小组还听取双方现场指认和陈述,记录地面附着物情况及通行、排水等实际使用现状,为后续制定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提供第一手资料,避免仅凭口头描述产生误解和争议。

  三是情理法结合,疏解兄弟心结。在这起兄弟间矛盾纠纷调解中,派出所民警保障现场秩序,避免冲突升级;司法所引导双方调解,不伤和气的解决纠纷;村委会和包片干部则从兄弟多年感情入手,引导他们回忆共同生活的点滴,唤起亲情共鸣。村镇管理中心人员为曾某乙提供土地登记变更手续,表示只要达成协议,30天内就可以完成二轮土地延包数据变更,为曾某乙吃下换地的“定心丸”;基层人民法庭解读《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规定,明确相邻权要互相兼顾、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要自愿公平,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分析,让双方明白法律底线,为调解方案提供依据。

  四是围绕争议焦点,设定调解方案。调解组不回避矛盾焦点,既直面“彩钢棚”带来的出行不便,也正视“换地履约”的心理落差,通过多轮分头沟通与集中协商,帮助双方换位思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出分期交付土地、村委会代管补偿款、预留面积差额补足等方案,既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又照顾到实际困难,最终促成兄弟握手言和,化解了长达十余年的心结。

  五是综治中心跟踪,调解协议落地见效。协议签订后,曾某甲将土地和附属物补偿款交由村委会代为保管,等土地交接完、棚子清理干净后,由村委会转给曾某乙。综治中心留存双方调解协议,并将该案列为重点跟踪督办事项、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小麦收割、土地交付、彩钢棚拆除、补偿款支付等进展情况,对出现的疑虑现场释疑、现场协调,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协议得到有效落实。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土地互换:曾某甲以1.1亩“西湖找补地”换曾某乙0.55亩“彩钢棚用地”,小麦收割后交付,村委会30日内完成承包经营权变更。2.附属物处置与补偿:曾某乙于2026年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彩钢棚,曾某甲补偿25000元,由村委会代管。3.面积差额补足:下次土地统一调整时曾某甲补足曾某乙0.55亩土地。现已按约履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1条、第29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33条、第34条、第37条、第38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亲兄弟之间因土地及相邻权引发的矛盾纠纷,若不能妥善化解,不仅会进一步破坏亲情纽带,还可能因日常生产生活的持续摩擦引发新的冲突,影响乡村和谐稳定。本案中,综治中心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统筹基层治理单位联合化解基层矛盾,各参与单位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打破部门间壁垒,实现调解力量、专业知识和信息数据的优势互补与高效整合。调解过程中,农业农村中心测量宅基地边界与土地面积,为调解工作提供依据;基层人民法庭提供法律指导,规范调解程序;司法所释明引导、促使协商解决;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村镇管理中心梳理宅基地政策,确保调解方案合规可行;村委会和包村干部充当“中间人”,缓和双方当事人情绪。通过各相关部门共同协作,提出代管资金、缓冲期限、权属变更、面积差额补足等解决方案,促成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兼顾调事、解结、暖心,促成兄弟之间握手言和。最后由综治中心强化协议落地保障,确保双方权益有保障、履行有抓手。各基层单位通过依法依规、情理并用、细节暖心的调解策略,不仅解决兄弟间长达十余年的土地纠纷,更修复亲情、维护邻里和谐,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推荐部门:泗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泗县人民法院 泗县草沟镇综治中心 泗县草沟镇司法所 泗县瓦韩派出所 泗县草沟镇农业农村中心 泗县草沟镇村镇管理中心 泗县草沟镇夏庙村委会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