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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故事带给我们的反思
发布日期:2014-08-20点击率:2193

一个是中国的,话说蒋介石就任中华民国的总统以后,想把位于浙江奉化武陵镇上老家的旧房子拆掉扩建一下,周围的邻居必须拆迁,腾出地盘。邻居们得知蒋公扩建房屋,大都纷纷让出自己的宅基地,可是隔壁卖千层饼的周顺房的主人却不愿意腾出自己家的地盘。他接到拆迁的通知后,曾放出风凉话说:“瑞元(瑞元是蒋介石的小名)当皇帝了,他让我搬,我不得不搬……”并执意要让蒋介石亲自来说。蒋介石听后叹曰:“迁不迁由他去吧。”至今蒋家面临剡溪的大院右侧,有一个“周顺房千层饼店”,嵌在蒋家大院的一角,显得有些“另类”。

我第一次听到蒋公作为一国之总统,在一个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对“钉子户”如此宽容,真是觉得“难以理喻”。想一想自小时教育后,官方的宣传中是蒋公出身帮派,卖国求荣。近年来,历史的真相因社会的信息逐渐还原真相,蒋公善良的一面也为国人所知晓。如果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我想这也体现了一个人的胸怀与气魄,而这种胸襟与度量,在今天仍然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

 

第二个是德国的国王与磨坊主之间发生的一个封建社会的拆迁故事。

1866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波茨坦行宫暂住时,发现行宫前有一座磨坊挡住了视线,便下令道:“这个磨坊实在讨厌,拆掉它!”大臣禀报说那是私人的财产,威廉一世便命令买下来再拆除。但是倔强的老磨坊主说那是祖上的遗产,无论出多少钱都不卖。威廉一世大怒之下,强行派人拆除了磨坊。国王的行为引起了波茨坦市民的公愤,老磨坊主来到首都柏林,向普鲁士最高法院呈递了一份古往今来第一份特殊诉讼状子———控告国王威廉一世利用职权擅拆民房侵犯国民的神圣权益。最高法院三位法官一致判定:“威廉一世擅用王权,拆毁私人房屋,违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应立即重建一座磨坊,并赔偿损失费150塔勒。”威廉一世接到判决书后,只好完全照办。100多年过去了,那座重建的磨坊依然挺立在波茨坦行宫前,它表现出的司法独立和法官秉公执法、国王尊重法律的精神,至今还为人们津津乐道。

 

现今的拆迁的故事越来越多了,故事也越来越精彩,湖南嘉禾拆迁事件、甘肃省清水拆迁事件、南京拆迁自焚事件、安徽农民天安门自焚事件…..。上周的某一天,重庆拆迁的“最牛钉子户”的现场照片出现在网络,并迅速传播开来,成为一个舆论热点,那栋已经被视为私人物权纪念碑的小楼依然屹立在工地大坑之中,等待着尚且未知的命运。依据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法院将强制执行拆除该房屋。故事最为精彩的一幕是,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突然出现在破败的楼顶,杨武,这个被网友称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户主,爬上孤岛般的自家二层楼房,先是舞动国旗,然后打出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标语,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这大张旗鼓、郑重其事的气氛,似乎带给一种理直气壮、天经地义的情绪:我的财产就是我的,我对它的权利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凭你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是国王还是法院,都不能随便拿走、随便侵犯。

 

从现行法律简单的分析,不难看出导致拆迁故事一幕幕重演的根源所在,按现有拆迁条例,政府对个人的住房先是公共利益为由强行征迁,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重庆拆迁的例子可以看出,简单的一句,影响城市的形象就可以将公民的个人财产化为乌有;拆迁的补偿的价格却是开发商说了算,虽然有些地方政府也发布了市场评估价格的标准和方法,但按评估得出的结果与实际的市场价格相差万里,在宣扬保护被拆迁者利益的同时给开发商披上掠夺的保护伞。每个拆迁事件中,官员们总不遗余力的为开发商谋取暴利拼命保护,因为官员手中的权力已参与房产的开发和利润分配中。在利益的驱使下,暴力拆迁事件不断发生,为了掠夺被拆迁人的财产,在拆迁事件中,开发商用断水、断电、烟熏、火攻、强行推倒房屋、有的甚至动用黑帮和警力采取殴打、拘禁等等,在黑白两道双重保护下,鲜有开发商为其罪恶承担责任。拆迁的结果一方面使城市高楼林立,一方面使穷苦的百姓流离失所、陷入更加穷困的城市边缘。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有句妙论:“《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在我们物权法寄予厚望的同时,我们不禁也看到,物权法在保护个人利益方面究竟会取到多大作用,因为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待于其他重要的保障措施。首先,法律得以实施必须在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没有法制,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持宪法也被非法剥夺了生命。其二,法律的规定必须公正而清楚,物权法有关拆迁方面的规定与现行规定的冲突问题,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等等没有更进一步细化。其三,法律实施需要公正廉明的执法队伍,在司法黑暗的社会中,个人利益的司法保护将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