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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2022年在征地拆迁中,收到这两个文件一定要引起重视
发布日期:2022-10-19点击率:175

  2022年又没剩几个月了,但好多征地拆迁项目都正在进行中。想必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能够进一步地得到保障,征收方通常会将征收工作流程,征收补偿标准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所以,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经常能看见各种文件,比如拆迁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表、评估报告等。

  上述这几个文件是征地拆迁中必须要有的,也是广大被征收人必须要仔细查看的,如果发现补偿安置方案或是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有问题,那么一定要及时地提出来,避免自己的利益有所损失。那么,除了以上几个文件之外,被征收人还应当要对哪些文件引起重视呢?有以下两个

  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文件,其中,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通知书)是一般针对的都是违法建筑,所以,当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收到该文件时,那说明房屋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不管自家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相关部门有没有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调查和认定,只要收到该文件就一定要引起重视,因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会对被征收人权益产生巨大影响,如果收到后置之不理,认为他们不会把自己怎么样,那就可能已经让自己处在比较被动的局面了。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被征收人对该文件置之不理,一味地等待,那么等来的可能就是房屋被强制拆除,房屋一旦被拆除,那么就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只会对被征收人不利。

  所以,凯诺律师建议大家,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千万不要置之不理,一定要引起重视,审查该文件的合法性,比如该文件是否是有权单位作出的,作出该文件之前没有入户调查、认定等,然后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针对该文件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除了上述的文件之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也是常见的一个文件,不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是在双方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针对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的。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土地征收决定,同样也要引起广大被征收人的重视,因为该文件同样也会对被征收人的权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不引起重视,房屋同样也有可能会被强拆,甚至是被司法强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中,经常有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往往引不起重视,直至房屋被强制拆除,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此时,虽然被征收人仍然可以维权,但是却失去了唯一的谈判筹码,同时也会让维权变得比较困难。

  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广大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那么在收集证据的同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撤销该补偿决定,并要求他们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