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关于征地拆迁律师有话说
征地拆迁是一项超大型,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活动。但也正因为是一项重大且影响广大老百姓利益的活动,所以从开始规划到正式征收,有着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且该活动也有着极其复杂的审批手续及征收程序。
按理说,这么一项涉及国家利益及老百姓利益,且又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损害国家利益,更不能侵害老百姓利益。可实践过程中我们却发现,有的征收方竟然为了尽快实现征收,通常会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采取一些措施,以达到最终目的。
比如我们常见到的就有将被征收人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危房”,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要不然就是以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迫被征收人交出房屋或是土地,如要是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可以让其先选定安置房位置,给予其比别人比较高的搬迁费、奖励费等。
以上行为,从无论是从法律层面来讲,还是从道德方面来讲都是说不过去的,这显然是侵害广大被征收人的权益行为,更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以,现如今随着广大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被征收人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也不再容忍,而是直接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其维权过程也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征地拆迁案件(行政诉讼),但我们老百姓也不能因此放弃维权,我们经常说,努力、坚持不一定有结果,但是不努力、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有结果,征地拆迁案件维权也是一样,维权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但是不维权,一直与征收方僵持不下,就一定不会对广大被征收人有利。
因此,凯诺律师还是提倡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不可守株待兔,也不要认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没有用等,只要我们手里有足够的证据,相信法官也会秉公办理,依法审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