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到“强盗”式的征收行为怎么办?
无论是旧《土地管理法》还是新《土地管理法》,又或者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应当要依法依规的进行,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救济权等权利,依法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标准、征收目的等事项。
可实践过程中,却仍然有个别征收方踩着法律的底线实施土地征收,既不在征收范围内告知被征地农民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范围以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等事项,也不保障被征地农民依法享有的救济权,更是经常以各种方式方法强迫被征地农民交出土地,强制要求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件。
这种强“强盗”式的征收行为,俨然已经对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俨然已经彻底违背违反了征收拆迁的初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违法违规征地的行为时,作为被征地农民,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一定不要包庇,一定要依法、及时地采取相对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如果要求查处违法行为的申请没有结果,那么我们便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仍然不满意的,我们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就是在遇到违法征地,相关部门恶意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千万不要坐以待毙,俗话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所以,我们被征地农民千万不要错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好的机会,只有积极地争取了,那么我们的权益才有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