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收纠纷律师:为什么征收方提供的都是期房而不是现房?
为什么,绝大多数情况下,征收方提供的安置房都是期房而不是现房呢?下面凯诺律师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几点因素
1、现房库存不足。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通常会认为给钱要比给安置房划算,所以,导致并没有太多的库存现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2、利润不高。虽然现在新出的地方规定中有要求要提供现房安置,但是在很早以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必须要提供现房安置,而且,由于安置房和商品房不一样,所以许多开发商也不愿大量地耗资建设利润远低于商品房的安置房,因此,这就导致许多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置换时,只能拿到期房。
3、存在一定的风险。大家应该都知道,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只能是在相关部门履行了征收前置工作的情况下,向有关批准机关申请征地,获得征地批复之后,相关部门才可以对土地开展进一步的征收工作。
这对被征收人来说其实是非常有益的,可是对征收方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申请征地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你申请了,就一定能获得有权批准机关作出的征地批复,一旦得不到批复,那么已经建好的安置房要怎么办?所以,这也是导致征收方只提供期房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
4、拆迁方存有顾虑。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征收必须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可是许多征收方也会特别的担心,如果提前建好了安置房,被征收人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搬迁要怎么办呢?所以实践中,许多征收方便会先拆迁、后安置,把被征收人置在了被动的地位上。
但这里凯诺律师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先拆迁、后补偿肯定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遇到了征收方违反法律法规,在未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那么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