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后,却未收到任何答复?
不管理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以及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只要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那么从原则上来说都应当要将相关的征收信息依法主动的告知被征收人。
可是在具体征收过程中,却常常有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这些信息,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以及征收主体、补偿标准等等。
【基本案情】
张某某等人是内蒙古人,其在当地拥有承包地。但随着社会以及城市的发展,许多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的承包地,包括建设各种职业学校等。而张某某所在地在2009年的时候,也开始因发展教育等,需要占用承包地建设教育基地,按照建设规划,张某某的承包地在此次征收范围内。
在确定了征收范围后,当地相关部门在2010年便开始在张某某等人耕地周边进行修路、绿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的这种征收行为,导致张某某等人无法继续在耕地上耕种。
事实上,张某某对此次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存有很大的疑惑,相关部门在开始建设时,就没有告知张某某等人具体的征收情况,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是在张某某等人在不知道任何征收信息的情况下,便开始了绿化建设等,这显然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张某某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张某某等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老百姓,懂得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征收知识自然是少之又少,所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不被侵害,张某某等人决定聘请专门做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
经过网上查找与对比,张某某等人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并在此之后委托了凯诺律师全权处理此案。凯诺律师进入该案件后,由于相关部门什么文件也没有发布,便决定先指导张某某等人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依法公开与此次建设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张某某等人承包地的征地批复及所有报批文件。
但是不出律师所料,相关部门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书之后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凯诺律师又指导张某某向有关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责令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张某某等人承包地的征地批复文件和所有报批文件。
在审理过程中,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作为主管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主管部门,理应当要履行向社会公布、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的职责,然而,相关部门在收到张某某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以后,却采取了一种不作为的方式来对待张某某等人的申请,最主要的是,张某某等人所要求公开的材料,是相关部门应当要依法主动、重点公开的信息。
【案件结果】
经过有关部门的审理,有关部门最终决定责令相关部门在十五日内依法对张某某等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律师说法】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的信息应当是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实践中,倘若相关部门没有依法公开,或是申请信息公开时,相关部门又没有依法进行答复,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地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