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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时没有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征收方又没有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期限支付自己补偿款,交付安置房时,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如果被征收人手里没有协议原件,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征收方应当要主动公开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果征收方没有主动公开,被征收人是有权力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这些政府信息的。
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一般情况下,不管是申请公开什么政府信息,若是被征收人自己去申请的话,则是很难拿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要么被告知这是秘密文件,不能公开,要么就是以其他理由搪塞被征收人。所以,这里建议大家,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只要拿到了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我们就可以具有针对性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其次,就是在拿到补偿安置协议之后,马上跟征收方索要两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果征收方拒绝,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要两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是要求他们变更补偿方式。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补偿安置协议是十分重要的一份文件,被征收人手里一定要有。如果被征收方拿走,那也要让他们作出保证,避免他们出尔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