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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申请查处非法采砂,相关部门却置之不理?
发布日期:2025-12-18点击率:126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申请查处非法采砂,相关部门却置之不理?

  河道采砂在实践过程中并不少见,但是根据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河道采砂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也就是采砂也不是想怎么采就能怎么采的,必须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的许可证。

  根据《内蒙古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开采深度、范围、弃料堆放,必须符合河道治理要求,不得对河道及其水工程的防洪、排涝安全和其它效能造成危害。需采砂的团体、单位或个人均需填写河道采砂申请书,申办采砂许可证。

  然而实践过程中,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进行非法采砂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而且有的在采砂过程中,还会对河道等造成一定的危害,且影响到了周边村民的生活。那么,实践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单位或者是个人进行非法采砂,且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时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通过凯诺律师办理过的其中一起案例来告诉大家。

  王某是某市某旗的要民,其在当地拥有合法的自建房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相关部门决定在王某所在村庄附近的地方修建水库。对于修建水库王某并没有任何的异议,只是在修建过程中,施工单位每天都会对山体进行爆破,而且每天大概要进行一至四次,且每次的量大量也都在二、三吨左右,这本就对王某家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因修建水库需要大量的进行填筑工作,所以,相关部门又组织施工单位开始大量的采砂行为,虽然王某对此也没有任何的异议,但是采砂行为却导致周边的河道、草场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而且也对王某等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针对相关部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采砂的行为,王某等人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希望有关部门对采砂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生活影响进行解决,但是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解决,要么就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王某等人。对于有关部门的这种行为,王某虽然看在眼里,但是又无能为力。

  不过最终王某等人还是没有一直观望下去,而是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王某等人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并且就自己现在所遇到的情况也与凯诺律师进行了沟通,在听过凯诺律师的解答后,王某等人便随即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及办案经验帮助自己维权。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为了能更好的帮助到王某等人,随即便前往王某等人所在地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凯诺律师专门针对王某等人的情况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根据该维权方案,凯诺律师准备了请求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申请书,并指导王某马上指导带着该申请书当面交给相关部门,要求相关部门针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

  可是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在收到非法采砂申请书之后,相关部门却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王某的申请进行查处,甚至王某什么文件也没有收到。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不作为,凯诺律师马上指导王某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责令相关部门对王某等人申请查处非法采砂的行为进行处理。

  在复议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自己非法采砂一事拒不承认,并且相关部门还提出王某所述的破坏区域位于水库征地范围之内,已经履行了赔偿手续,此次采砂是为了给水库大坝填筑,是正常的开采使用,没有违反规定,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草场的采砂行为并不属于其职责范围。

  针对本案,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作为此次征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因其采砂行为给王某等人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应当要对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而且保护集体财产权利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所以王某等人要求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查处并无不妥。然而,相关部门在收到王某等人的查处申请后,却置之不理,采取冷处理的方式,导致法律赋予相关部门的职责形同虚设,属于行政不作为。

  最终,上一级有关部门采纳了凯诺律师的意见,认为王某等人有权申请相关部门履行保护集体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并责令相关部门在到收复议决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对王某等人申请查处非法采砂一事进行处理。

  根据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实施采砂许可,负责现场监督、督促落实生态环保措施、组织开展河道采砂常态化监督巡查、依法查处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以及河道采砂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置之不理,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复,老百姓一定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