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拆迁,就会有利益纠纷,毕竟拆迁是一件大事,谁都不想在关乎自身利益的事情上做出让步。在征地拆迁当中,拆迁方的行为更是如此,拆迁方在征地拆迁当中很多时候都不考虑被拆迁人的处境,也很少依照法律法规合法的进行征地拆迁,这无疑是对被拆迁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便走上了一条信访、上访的漫长维权之路。
经常有来访的当事人向凯诺律师说“我向政府反映了我的情况,但没有结果”,有的是“上级信访办让我们回当地,让当地的有关部门去解决,我应该怎么办才好”等等。可从这些话语当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被拆迁人将上访、信访作为“救命的稻草”。
将希望寄托于让上一级官管住下一级的官。可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 ,信访、上访只是作为缓解社会矛盾的一种手段,不可能直接取代司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权威。以下我们就通过一案例来看一下信访、上访是否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刘女士所在的村庄搞旅游开发,因此,要对刘女士所在的村庄进行土地征收,因测量误差过大,与事实不符,刘女士找到该村村委会测量组组长杨某,申请重新测量。杨某及测量组其他成员未对刘女士的申请作出任何答复,并将刘女士绑架至村里一处破旧房屋进行故意伤害,威胁刘女士不要再对丈量及征地拆迁造成任何“阻碍”。
刘女士寻求村委会的帮助,但最终仍落到杨某处理。杨某第二次见到刘女士后,再次对刘女士进行故意伤害行为,并将刘女士送至当地精神病院。刘女士得以出院后,其房屋已经被强拆,无家可归的她再次去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无果后,决定去北京信访。然而,结果仍旧是门难进,维权无望。
长期以来,很多遭受不公平待遇的群众常常找上级政府部门投诉,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来为自己讨回公道,他们宁愿去信访,也不愿意通过法律来维权,这样,不仅不能有效及时的化解矛盾,还助长了“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同时还浪费了维权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诉讼的最好时间。
凯诺律师建议大家,比起上访、信访去维权,寻求法律的援助是属于快而准的一种维权方法。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受害者提供更好的维权通道。老百姓也不要一直认为“民告官”这种案件是无法赢的,这种理念是不对的。只要拆迁方存在违法的行为,只要拆迁要以各种手段逼迫被拆迁人去签补偿协议,那么,律师就会从当中找到他们的违法漏洞,用法律帮助被拆迁人更好的去维护合法权益。
要是在征地拆迁当中遇到强拆强征时,老百姓又该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切忌跟对方起冲突,要保持冷静,尽量做到静观其变。一定要留下证据,比如:照片、视频、相关文件等,有了这些对以后的维权会有很大的帮助。其次,如果拆迁方强迫被拆迁人签协议,被拆迁人也不能签,一旦签订了协议,那么,被拆迁人不仅丧失了主动权,也丧失了与拆迁方谈判的机会,这对以后的维权可是又加了一层困难。
最后,在遇到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尽早的让律师介入到案件当中,让律师们帮助你们出谋划策争取早日让你的权益得到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