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纠纷律师:土地补偿款应给村委会还是给被征地农民?谁来说了算?
近日,一位山东济南的村民因自家承包地被征收了而苦恼,其在前天跟律师通过电话诉说着自己所遇到的问题。2022年当地因修高速(建设高架桥)占用了李某某家的一亩多分承包地,在占用之前,该土地上种植了果树以及蔬菜,但在实际占用土地以后,土地的补偿以及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等一直没有协商成功,而且相关人员还告知李某某,其只能获得果树以及其他青苗的补偿费用,对此,李某某非常的气愤,自己家的承包地,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种植,怎么这部分的补偿就不属于自己了,而且还是一分都没有,这太不合理了。
实践中,相信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许多人都会认为自家的承包地就应该是属于自己的,所以遇到征收时,其补偿费也应该是归于自己的而不是村委会,所以,征收方将土地补偿费直接给村里就是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那么承包地被征收以后,土地的补偿费究竟应该归谁呢?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下下这两个问题,一个是征收土地的补偿范围及标准,另一个是被征地农民所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和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一、关于土地所有权和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大家可以看到,我国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其中,农民所承包的土地以及村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其所有权都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这些土地一般也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换句话来说就是,农民所种的土地及住宅所占用的土地,农民均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由于村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其也不能擅自将耕地或是宅基地进行买卖。
二、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及标准
在弄清楚了土地所有权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土地征收中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都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地方相关部门制定。
也就是说,上面提到的几项补偿费用,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地方相关部门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上述这六项补偿费是不是每一项都应归被征地农民。首先可以不用纠结的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肯定是归所有者所有的,如果征收的还有村民住宅的话,那房屋的补偿费那肯定也是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即被征地农民。
法律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现在许多被征地农民纠结的是,土地补偿费的应该归谁的问题。这点其实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也已经有所体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也就是说,结合上述这条规定中的内容以及《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土地所有权的相关内容来看,由于土地所有权并非属村民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并不会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而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先发放到村委会账户上。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发放到村委会账户上,并不代表着土地补偿费就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了,该部分补偿费中的绝大部分补偿仍然是归于被征地农民的,也就是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分配补偿办法,补偿分配方案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之后,需要将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村委会不能私自占用这部分补偿,否则就侵害了村民的权益。
当然了,有个别地方会将土地补偿费直接全部发放被征地农民,并不会拿一分钱,而对于村委会截留部分土地补偿费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建设的,其比例也不能超过20%(具体是多少以地方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