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有的相关部门常以文件涉及国家机密等为由,拒不公开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相关的信息,如果相关部门不公开,那被征收人就无法第一时间知道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目的是什么等。
可这些都与被征收人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在相关部门拒不公开这些信息时,那显然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此时,为了保障自己能在征地拆迁中不吃亏,被征收人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如果相关部门未按照要求公开相关文件材料,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或是反映投诉,如果反映或是举报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相关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他们的行政行为违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一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能当场答复的相关部门应当要当场答复,如果当场不能答复,也需要在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之日起的20日内进行答复,即使需要延长,延长期限也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所以,大家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要注意答复期限,如果相关部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是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