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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律师: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是否会强拆房屋?
发布日期:2023-07-27点击率:195

  北京征地律师: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是否会强拆房屋?

  签订补偿协议,落实补偿款后,才可以真正地打开征收的大门,被征收人才能放心地交出土地、房屋及相关的证照。然而,近几年的征地拆迁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法律、法规及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的却是少之又少,一个征地拆迁项目拖个几年才正式展开也是不足为怪。

  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出现在拆迁补偿之上。拆迁补偿给得不合理,老百姓自然是不情愿主动交出土地和房屋的,不能说为了配合征收工作,在补偿不合理,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安置地点的情况下,就主动上交土地,陷自己于逆境当中,让征收方继续推进征收工作。实践中,我想这样深明大义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毕竟征地拆迁关系着自己的切身利益。

  所以,许多老百姓在面对补偿不合理时,第一反应是拒绝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一是想要以此种方法来拖住拆迁方,让其主动提高补偿,二是给征收方进行施压。对于被征收人的这种做法,作为律师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也要提醒被征收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从律师办过的案子中来看,很多被征收人可能都会出现这样一种心理,就是“只要我不签协议,看你就不能把我怎么样,你的拆迁工作也就不得不停止,你自然就会和我协商补偿,签应我所有的要求”,但事实上,有这种想法的人,大概还是对法律,对拆迁程序、规定不太了解。

  虽然不可否认,有的时候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与征收方一直僵持,在一定程度上会让对方感受到压力,就补偿事宜重新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偿协议。但这毕竟只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极个别,所以大家还是要见机行事,不要一味地效仿,避免遭到无法挽回的损失。

  而且,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大概会遇到以下结果,一是房屋被司法强拆,二是房屋被行政强制。

  也就是说,要么被法院合法强拆,要么房屋被征收方直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