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面对违法建筑,被征收人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在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搬迁的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经常就会被扣上“违建”的帽子,这也是征收方惯用的手段。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般其实是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一个是征收方工期比较紧张,以拆建的方式,来尽快达到征收的目的,另一个则是,征收成本比较高,想以违建的名义来达到低成本征收。
但无论是哪一种目的,只要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一旦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其拿到的补偿可能会非常的低,甚至是没有补偿,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时,对被征收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但是,想必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应该都非常清楚,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没有房产证,或者说是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所建的建筑。只不过,我们这里想要强调的是,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可并不是一件简单地事,也就是说,其用意并非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所以大家在遇到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那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作为被征收人要怎么办呢?
首先,尽快补办产权证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房屋是有相关的审批手续的,只是没有办理产权证。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在建设房屋时,办理了审批手续,只是后来因各种原因没办理产权证,对于这样的房屋,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补办相关的证照,当然补办相关手续只能是在还没有确定征收范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定的征收范围,相关的办理手续也会暂停。
比如《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就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改变部分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另外,《宿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房屋还没有被纳入在征收范围内的时候,就一定要对自家房屋的情况进行审查,一旦发现房屋有审批手续没有到位,产权证没有办等,要马上进行补办,千万不要等到房屋被征收了才去补办。
其次,第一时间确认相关部门有没有作出相关决定
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来确定的,而是需要经过入户调查、认定等程序之后来确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一般情况下,对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简单来说也就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4、履行告知义务,这是前期认定违法建筑的程序。
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存在未办理审批手续,没有产权证等情况,相关部门首先需要组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对此类房屋入户调查,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这里提醒大家,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时,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如果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证件,被征收人则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倘若他们不出示,便强行入户,被征收人可以投诉举报。
在调查取证之后,相关部门需要结合调查的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履行告知义务。不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需要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等。实践中,如果没有履行这一程序,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的陈述权等,则是不合法的。
在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紧接着就要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不能仅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多少多少条规定,限你三天内拆除”等。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除了要载明行政处罚的种类等内容外,还需要载明救济途径和救济期限以及相关部门名称。
所以,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要马上审查相关部门有没有履行这些程序,如果没有,只是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并没有针对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以及告知、作出行政罚决定等,从原则上来说则是不合法的,是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此时我们被征收人就需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及时对相关的处罚决定进行应对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后,一般相关部门可能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相关的文件,但这样的文件通常会对被征收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针对相关部门的文件引起重视,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一般在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以后,应当要马上审查其的合法性,合不合法可以从作出程序方面来审查(对于程序方面的审查我们这里就不再重复说了,大家可以翻看我们之前的文章),一旦发现作出程序不合法,或是对此文件不服,广大被征收人则可以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提起行政诉讼相对于来说比较的复杂,所以,建议广大被征收人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推进诉讼的工作,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一定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相关部门存在违法行为,马上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