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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律师:土地征收中,遇到违法违规占地的行为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07-01点击率:135

  北京征地律师:土地征收中,遇到违法违规占地的行为怎么办?

  村民在土地征收中要是遇到相关部门未履行完征收前置工作,或是未拿到征地批复就实际占用了自己家土地时要怎么办呢?主要有以下三种办法

  一、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在具体土地征收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被征收人可以马上拨打12336投诉、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当然了,广大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就违法违规征地的现象进行反映。不过,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时,一定要结合事实,不要夸大,以免对自己不利。

  二、申请查处

  如遇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等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那么,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还可以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

  实践中,除了未批先占这种违法占地行为之外,拆分审批、少批多占也是非常常见的,有的征收方为了能尽快拿到审批手续,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常常就会将土地总面积分成好几份,然后依次进行审批,有的则是直接少报征收总面积,等拿到征地批复文件之后,再将未审批在内的土地也一并给征收了,这种情况,如果看不到征地批复文件的话,老百姓其实是很难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的。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自己有没有拿到相应的补偿,只要土地被征收了,那么就需要跟他们索要征地批复文件,一旦相关部门支支吾吾拿不出征地批复,那说明此征收肯定是不合法的,当然了,如果征收方公开了征地批复文件,我们就需要仔细审查上面的征收面积,若发现征收范围中就没有自己,却被征收了,那很有可能就属于我们前面所说的少批多占的情形了。

  不过,总之,不管是少批先占、拆分审批还是未批先占都是不合法的,此时广大被征收人都可以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

  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及《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既对保障农村村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对未批先占、拆分审批、少批多占等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当然了,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对于法律知识较为欠缺的普通老百姓来讲,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在针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申请查处时,可以先找专业律师咨询,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相关部门邮寄申请查处违法占地的材料。

  三、提起复议、诉讼

  在申请查处之后,若相关部门没有及时针对自己的查处申请进行履职,以各种理由拒绝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等,或是广大被征收人对相关部门作出的文件不服等,那么我们则可以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天,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两个救济期限。当然了,被征收人也可以针对相关部门违法占地的行为,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实践中,一旦发现相关部门在未履行征收前置工作的情况下,就直接占用了土地,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广大被征收人可以先针对他们违法占地的行为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