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对违法占地行为申请查处,却被以信访事项处理怎么办?
针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是相关部门的职责,但是,我们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在针对违法占地行为申请查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种情况,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是,向相关部门递交查处书之后,相关部门往往会置之不理,要么就是以信访事项来处理此事,很显然,这是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针对违法占地行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查处是我们老百姓的权利,按量说,相关部门应当要重视起来,然而实践中却出现了各种各样对老百姓不利的情况。那么,当老百姓遇到相关部门对自己递交的申请查处违法占地一事不予理睬,或是以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时,应当要怎么办呢?
首先,就需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当然了,如果已经委托了律师,那律师就会帮助自己的,只需要与律师随时保持沟通即可。
其次,如果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相关部门未作出任何的处理决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查处,如果上一级有关部门仍然对此事置之不理,甚至默认违法占地行为。我们被征收人可以针对他们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符合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再者,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如果复议机关驳回被征收人的复议申请,或是维持了相关部门的决定,那么我们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相关部门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法院就会依法撤销复议决定。
凯诺律师此前就代理过多起这样的案件,针对安徽省杨某的情况,凯诺律师在本案庭审中就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申请查处事项是属于该国土资源局的法定职责,可本案中,复议决定却认为申处违法占地行为的职责不属于该部门,这显然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最终,法院判断相关部门在两个月内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同时也撤销了相关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说得是,土地征收关系着广大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此过程中遇到相关部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审批等情形,违法占用老百姓的土地,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等,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征地拆迁中吃没必要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