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但一定要知道这些
对于农村,可能很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脏、乱、差,贫穷、落后,居住环境不美观,住宅质量堪忧等等之类的词。但事实上,当下的农村已经与往日的农村不同,脏、乱、差、恶臭等现象,在绝大多数的村庄内已经基本上消失,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基础设施上,还是在人文环境等各个方面上,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且不少农村危险房屋在国家大力的扶持之下,已经出现了新的面貌,并且也有不少老百姓,在政策的支持下,住上了安全的房屋,整个农村都在向好的方面而发展。
不过,虽然绝大多数的农村村庄在时代的发展之下,已经有了一个新的面貌,但是仍然有极个别的地方还存在脏、乱、差,或者农民住宅还不够安全,质量不过关的情况。所以,为了能全面实现城镇化一体建设,推进乡村建设,帮助老百姓改善住房(居住)环境、提高其的生活质量,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就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该规定中明确提出,会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不仅如此,在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也提到了会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要求。那也就是说,危房改造不会停止,只要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相关部门仍然会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推进危房改造。
事实上,对于农村的发展,我国在近几年可谓是下了苦功夫,不仅花费了很多的心思和财力,但是危房改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严格来讲也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来实现危房改造的目的。那么何谓危房呢?只要是危房就能全部拆除重建吗?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来简单地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所谓的危房,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出现了裂痕,或者房屋结构已经严重变形,年久失修的房屋。
其次,危房一般共有四个等级,分别为A级、B级、C级、D级。根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中的规定,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结构整体没有变,且也没有出现裂痕,只是年限比较久,或者说,房屋整体结构没有变化,只是个别的构件有一定的危险,比如墙体有一个小裂缝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说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要没有出现较大的变化,那么就不算是危险房屋。
但若房屋出现了C级和D级这样的情况,你比如房屋整体结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房梁出现了断裂,大面积墙体出现了裂痕,或者说房屋部分已经倒塌等等,那就属于已经不能再继续使用,不能住人的危险房屋了,此时广大老百姓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危房改造的要求。
当然了,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下的是,危房改造,从字面意思上就能看出来,不光只有拆除,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房屋没有出现后面两种情况,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加固、修缮使房屋变成安全住房,换句话来说就是,危房改造以改造为主,以拆除重建为辅。
不过,对于确实需要拆除重建的,如我们前面所说,相关部门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推进,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推进。那么如何推进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改造计划呢?
对于危房改造,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危房改造,基本上都会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来进行,尤其是在补偿标准方面。但不管怎么进行,在危房改造中,都应当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必须要遵循农民的意愿
危房改造与城中村改造类似,都需要在遵循老百姓意愿的情况下推进改造工作,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即房屋改不改造由农民说了算,相关部门说了不算,农民上不上楼,农民说了算,相关部门说了不算。
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为了推进改造工作,在农民不愿意的情况下,以政策文件等其他理由强迫老百姓拆除房屋,搬迁上楼,那么老百姓一定要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上一级有关部门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者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必须保障老百姓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危房改造最终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能进一步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提高其的生活水平,因此从原则上来讲,在危房改造中,对于需要拆除重建的,不能以各种理由降低补偿标准,比如说“这是政策,国家就这么规定的,补偿标准不能再高了”等等,必须要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这是最低的标准,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老百姓越来越穷,生活越来越贫因。
因此,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一旦遇到相关部门以政策、国家要求这类措辞来降低补偿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签订相关的协议,拒绝从老宅中搬出来,可以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危房改造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拆除重建的情况,那么不管项目有多么的着急,都必须要先把老百姓安置好,再推进改造工作,这是非常重要的,若让老百姓先搬迁,再安顿,从原则上来讲就违反了有关要求。